1、学生选课、排课、教材填报、教学任务下达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每学期4-6周组织大三、大四本科生进行专业课选课,统计学生人数,课程汇总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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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期8-10周教务处下达下学期教务任务,进行课程安排。 |
教学办、系主任、课程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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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期16-17周根据教务处统一要求对下学期任务进行排课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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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教师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,选定上课教材,并填写教材计划表报系主任审核后,统一报学院教学办,学院教学办上报教材科。 |
教学办、系主任、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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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期18周根据教务系统课表安排,打印学院任课教师任务书,任课班级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册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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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无误后,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。 |
教学副院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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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教学系下发至系主任,系主任发放任务书到每位教师。 |
教学办、系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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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教学进程表(含实验进程)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系教学主任收齐后统一交学院教学办。(第一周周四前) |
系主任、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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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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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教师调课工作管理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任课教师填写调课申请单,交所在系主任审核签字。(提前1天) |
任课教师、系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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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副院长根据教师工作实际情况审批。 |
教学副院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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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教学办盖章、登记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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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教务处主管教学运行副处长审批,教学运行科办理调课手续。 |
校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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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课完成后任课教师及时通知学生课程调整情况。 |
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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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期末考试及命题工作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根据教务期末考试要求,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到填写考试申请单,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。 |
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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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按要求完成命题(试题要求AB卷,每套间重复率不超5%,不得直接选用近四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题目或试卷)交系主任审核签字。 |
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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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学院教学办办理相关印卷手续、登记后一份试卷交教学办,一份试卷送印务中心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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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教师通知学生考试时间、地点。教学办安排监考。 |
任课教师、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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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阅卷、归档工作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根据教务处阅卷规范要求,在课程结束两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登陆工作。 |
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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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期末考试成绩单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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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装订试卷。 |
任课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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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教学副主任审核试卷签字 |
系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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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档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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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与答辩工作管理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成立十大正规网投平台官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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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教师毕业设计(论文)动员大会 |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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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定指导教师资格和确定课题 |
各系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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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动员学生选择课题并确定指导教师 |
各系、应届毕业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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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教务处提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、工作计划、指导教师、学生人数和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一览表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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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毕业实习联系工作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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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毕业实习计划、组织相关班级学生毕业实习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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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阅毕业实习报告册、提交实习成绩、提交实习总结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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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毕业设计指导 |
各指导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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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设计(论文)期中教学检查 |
各系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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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与答辩成绩上报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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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论文的评选与上报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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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答辩总结、提交答辩总结报告 |
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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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学生各类申请办理流程(缓考、考试成绩复查等相关教学类申请) |
内容 |
责任人 |
备注 |
1.提交书面申请,本人签字后交由学工辅导员签字。 |
申请人、学工辅导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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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教学办审核,交教学副院长签字 |
教学办、教学副院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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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通知任课教师,送教务处存档。 |
教学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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